咸创卫办〔2017〕22号
咸安区人民政府,咸宁高新区管委会,市直各有关单位:
目前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入了迎检期,全国爱卫办随时有可能安排暗访组至我市暗访复审,根据近期迎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单位情况反馈,必须采取非常工作措施。经市创卫办研究,并报市政府领导批准,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市城管执法局
1.公厕问题:主干道公厕和市区二类公共厕所增加指示牌;主次干道原有公厕再次清理,保持水电、照明等设置完好,无臭味、四防设施到位,迅速添置指示牌。对外服务窗口(如咸宁市博物馆、青少年馆、医院等)的公共厕所达到二类以上的,迅速添置指示牌。
2.主次干道:对主次干道还未完工的路面及附属设施,7月10日之前完工,画好线路标识。对准备开工的路面工程,一律暂停。
3.市区重点路段:马柏大道、怀德路、温泉路、城北路、北正街以及所有步行街与主次干道交汇处,安排人员值守,严查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。
4.配合市场主办单位:配合市商务局、市工商局等部门,进行市场周边环境整治。
5.重点农贸市场:对杨下便民市场、永宁巷便民市场、张家湾路口路边市场、葫芦山巷马路市场、长塘顾巷马路市场、笔架山街宜邻超市旁市场,黄畈杨家湾简易市场、谭慧路路边市场、咸安区疾控旁边路边市场、同心路口路边市场、西河桥路边市场、西街路口市场、铁路幼儿园旁路边市场、区公路局旁车站路路边市场、八斗角路边市场、咸安区公安局旁路边市场进行管理整顿,保持整洁卫生、规范有序;迅速对没有立便民市场牌的临时市场进行挂牌;临时市场禁止销售活禽和水产品。
6.淦河沿线:全面进行淦河沿线漂浮物的打捞,保持水体清洁卫生。
7.整治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的早夜市。
8.垃圾处理:保证垃圾中转站的整洁卫生、无异味,运转正常,要求垃圾收集容器清洁。添置垃圾收集容器,增加清运车辆和频次,确保垃圾及时清运。保证清扫车辆正常运转,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(35%)。
二、市住建委
1.建筑工地:在建工地的食堂设施齐全、三证到位,整洁卫生;保证厕所规范。确保车辆冲洗设施完好正常,路面硬化,防止渣土外溢。对建筑材料的乱堆乱放,杂草、垃圾等情况,督促清理,确保建筑工地整洁有序。
2.园林局:负责城区广场、公园、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卫生,安排人员分段清理绿化带的垃圾,及时补栽已枯萎的绿化树木(中心花坛有多处)。
3.负责垃圾焚烧厂及污水处理厂检查,确保垃圾焚烧和污水处理正常运转。
4.生活饮用水:对水厂的设备设施及工艺流程进行检查,确保水厂正常运转。
三、市工商局、市商务局
市工商局和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及整治,重点对活禽类、水产区、熟食摊位、公厕(达到二类以上)、除四害工作进行整治。确保农贸市场功能分区明确,公示齐全,规范整洁,经营有序。加大对地质农贸市场、黄畈临时市场、宁虹市场等市场的督办力度,对不符合规范的禽类及水产销售一律取缔。
市商务局负责的大型商超如沃尔玛、中商百货、光谷广场等未播放创卫宣传视频,负责联系各商超大屏幕进行播放,保证播放频率。
四、市食药监局
1.保证食品加工销售、餐饮业三证到位,悬挂在醒目位置;三防设施到位,店面整洁卫生,确保卫生制度和控烟标识上墙。
2.协助城管部门,对早点夜市出店占道经营进行整治。
3.重点抓好农贸市场熟食店的规范经营(三证上墙、工作人员穿衣戴帽等),四防设施到位。
五、市卫计委
1.保证重点公共场所、五小行业证照齐全,张贴到醒目位置。重点对控烟标识、理发专用消毒工具及消毒设备进行重点整治,确保到位。
2.负责指导检查城区除四害工作,确保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到位,保证各单位、社区的药品供应。
3.对城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,进行全面检查,重点对中心医院、市、区妇幼保健院、中医医院、附二医院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以及高新区的横沟卫生院的预检分诊、发热、肠道门诊、健康教育宣传栏、控烟标识情况进行检查。对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的收集、储存、转运进行监督检查。
4.杜绝非法行医行为,严防传染病暴发流行。
六、市公安局
1.确保市区红绿灯运转正常;
2.重点对主次干道的车辆乱停乱放,加大力度进行整治;确保重点路段交通通畅。
3.配合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重点路段、夜市摊点的整治行动,确保综合执法顺利进行。
七、市交通运输局
1.负责对温泉、咸安长途客运站进行检查,确保控烟标识、固卫宣传栏设置到位,确保候车厅及停车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。整顿车站前社会车辆乱停现象。
2.整治高铁站、咸宁火车站、咸宁南站黑出租车拉客宰客现象,确保车站乘客文明乘车。
3.加快长安大道公交站台的安装及固卫宣传,对主次干道沿线公交站牌实行专人清理保洁。
4.重点对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司机进行文明用语的宣传教育,确保文明驾驶。
八、市环保局
负责对垃圾焚烧规范处理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实施监管,确保工业园烟囱排放无黑烟,河道无污水直排,防止生活饮用水源污染。
九、城发集团
增加桂香大道的宣传标语,添置待建、储备土地的挡围墙的固卫标语。同时对待建工地及储备工地进行清理,铲除杂草、清理垃圾,确保区域内整洁卫生。
十、市民宗局
负责对特殊人群经营行为的管理,避免违规占道经营。
十一、市残联
负责对残疾人士守法经营的教育,确保守法经营,接受城管人员的管理。
十二、市路灯局
对城区所有路段的路灯进行排查,确保亮灯率达到98%以上。
十三、市房产局
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实施监督检查,做好小区内的卫生整洁。重点督促温泉第一街、潜山商业街、购物公园等物业公司对辖区内商业街出店经营、卫生等情况,进行整治。
十四、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
对城区的废品回收公司进行整顿,及时转运。确保店面整洁卫生。
十五、各牵头管街(社区)单位、各工作专班及督查组
邀请提示市级分管领导,上街开展调研活动。并与7月11日前组织责任单位抽调人员轮流值班、分段管理,延长值班时间,值班时间从早上6:00至晚上8:30。确保区域内门前四包、无十乱现象。
五个工作专班和五个督察组按照原有工作职责,认真履行到位。
十六、咸安区政府
1.负责城乡结合部:重点对107、106、东外、西外、南外环等城区外环线,保持路面整洁,无十乱现象。
2.负责对社区及城中村:继续组织对社区及城中村进行拉网式的排查,重点清理家禽散养、种菜、旱厕等问题,不留卫生死角,无十乱现象。
3.负责对咸安区的农贸市场:重点对宏大市场、毕曹市场,东门市场、宁虹市场、宝塔市场、大畈市场、景湖农贸市场的整治与管理。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内的活禽交易及水产摊点。
4.负责重点路段,火车站、汽车站、医院、市场周边的整治。
5.对早点夜市摊点,尤其是明珠广场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。确保证件齐全、亮证经营、整洁卫生。
6.负责对区域内重点公共场所、五小行业、进行整治,确保亮证经营、消毒设施到位,确保城区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。负责对区域内的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、出店经营等十乱现象进行整治,确保交通畅通,街道两旁整洁卫生。
十七、咸宁高新区
1.重点对107国道、贺温路清理整治,沿线保持路面整洁,无十乱现象。
2.负责对社区及城中村,继续开展进行拉网式的排查,重点清理家禽散养、种菜、旱厕等问题,不留卫生死角,无十乱现象。
3.保证工业院区内卫生整洁、标语醒目,杜绝十乱现象、确保主次干道两旁无种菜现象。
4.加强对横沟农贸市场的整治与管理,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内的活禽类及水产交易摊点。
5.对早点夜市摊点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。确保证照齐全、亮证经营、整洁卫生。
6.对区域内重点公共场所、五小行业、进行整治,确保亮证经营、消毒设施到位,确保城区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。负责对区域内的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、出店经营等十乱现象进行整治,确保交通畅通,街道两旁整洁卫生。
以上所有近期安排的重点工作,务必在7月10日前完成和到位。对未按期整改到位,由市领导或市创卫办约谈责任单位一把手,逐个消号到位。
咸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7月6日
编辑:Administrat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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